一、商品房認購書的主要內容
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xiàn)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房號及戶型。
2、房屋的建筑面積。
3、房屋的價款及計算方式。
4、簽訂正式購房的日期。
5、在一方不履行的處理問題。
6、開發(fā)商的預售許可證號。
7、當事人雙方基本情況。
二、怎樣避免商品房認購書糾紛
在簽署、履行商品房認購書階段最容易產生糾紛,也是很多購房者稱之為商品房認購書“陷阱”的情況。雖然我們并不能簡單地認同“陷阱”一說,因為法律對交易雙方都是公平的,雙方都有權利運用法律規(guī)定來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利益,降低自身的風險,但是,我們也確實認為,購房者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步驟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一,在與開發(fā)商簽署商品房認購書之前,一定不要只注意到有關房屋及小區(qū)本身的情況,而應該同時要求開發(fā)商提供正式的、供簽約之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
第二,一定要對開發(fā)商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進行仔細、全面的考慮,并就有關問題與開發(fā)商進行先期的溝通。
第三,在購房者關心的有關問題,包括合同條款問題得到開發(fā)商大致肯定的答復之后,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署商品房認購書。
第四,考慮到購房者實際上要承擔較大程度的定金條款的約束力,購房者應盡量避免與開發(fā)商在商品房認購書中約定定金條款,而代之以“訂金”,并明確約定,如因雙方對于買賣合同條款的分歧而無法簽署買賣合同的,訂金應全額返還。
商品房認購書總是具有一定內容的,在商品房認購書已經(jīng)具備了購房合同成立的條件時,就應出售該商品房,但認購書具體包括哪些內容有很多購房者在購買房屋之前并不清楚,而且他們也不知道如何才能避免認購書糾紛。所以,最好在購買商品房之前咨詢專業(yè)律師的意見,也可以請其陪同簽訂認購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