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產公證應注意什么
(一)婚前房產公證程序、婚前房產公證費用
1、辦理婚前房產公證屬于公證處的業(yè)務,各公證處的辦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續(xù)略有不同。
2、因此建議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去咨詢婚前房產公證的程序。
3、沒有取得房產證的,可以咨詢公證處能否辦理,如果辦不了,建議辦理日后房產歸屬協(xié)議的公證。
(二)婚前房產不需要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已經(jīng)取得產權證的。現(xiàn)在的婚姻法規(guī)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yōu)榉蚱薰餐敭a。
2、婚后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jīng)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產證的。這種情況并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房產的歸屬。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xù),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簽的。這種情況下,房產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后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shù)囊话胍矁H是婚后還貸的錢,它僅限于本錢,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三)婚前房產需要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fā)票等手續(xù)全在對方名下的。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里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
3、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以寫明各自占有整個房產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據(jù)出資比例確定。
二、婚前房產公證有效嗎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以上就是關于婚前房產公證應注意什么和婚前房產公證效力的問題,看過之后您應該有些了解了,這其中要注意婚前財產哪些是沒必要公證的,不然會弄巧成拙,反而影響了感情。對于公證費用,您可以打電話問一下公證處,其他問題最好找專業(yè)人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