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見租房糾紛有哪些?
(一)租金支付糾紛
這是房地產(chǎn)租賃中最為常見的糾紛。出現(xiàn)租金支付糾紛后大致會出現(xiàn)三種處理方法:
1、租賃雙方協(xié)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么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種情況更進一步,在解決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chǎn)生的違約責任問題,在分清責任的前提下一并解決,并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
3、解除租賃合同。這主要是租賃雙方失去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基礎,或由雙方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從而終止租賃關系。
(二)損害賠償糾紛
房地產(chǎn)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quán)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quán)益賠償?shù)?。從司法實踐看,目前頗有爭議的是租賃關系結(jié)束后,房客對房屋所作的裝修如何賠償。對此,法律法規(guī)并無明文規(guī)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內(nèi)部對此有審判指導意見,大致內(nèi)容是,凡是房東同意房客裝修的,無論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東都要向房客賠償經(jīng)評估后的裝修費的殘值部分,以此體現(xiàn)公平原則;但如果合同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二、遇到租房糾紛怎么處理?
(一)合同不解除
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欠租并支付滯納金的,法院應予支持,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gòu)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金。
(二)合同解除時有關問題的實體處
1、 因承租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時的違約賠償問題。
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承擔的違約責任是所欠租金及其它費用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即滯納金);簽約時所交租賃定金由出租人沒收;當上述違約金及租賃定金不足以彌補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損失時,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損失賠償金。
2、 因出租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時的違約賠償問題。
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承擔的違約責任是:向承租人雙倍返還租賃定金;賠償承租人的裝修損失;
當上述違約金及租賃定金仍不足以彌補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損失時,出租人還應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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