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面積有誤差可以退房嗎
開發(fā)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退房
(一)若業(yè)主經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退房,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
(二)若業(yè)主所購房屋主體質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則開發(fā)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且該質量問題通過修復等亦無法保證購房者人身、財產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三)若業(yè)主所購房屋雖存在質量問題,但尚未達到“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這一嚴重程度。在這種情況下,開發(fā)商輕微違約,沒有達到根本違約的程度,所以業(yè)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進行退房。只能要求開發(fā)商在保修期內承擔修復責任。如開發(fā)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yè)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fā)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