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根據相關法規(guī)及政策的規(guī)定,安置房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guī)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二、安置房過戶需要哪些費用
(一)安置房買賣應注意什么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fā)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xié)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xù),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fā)企業(yè)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二)安置房過戶費用
1、交易手續(xù)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
4、核檔費:50元、宗。
5、契稅:稅率為3% ,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征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買方承擔。
6、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7、營業(yè)稅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
8、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
(1)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yè)稅-合理費用)計征;
(2)未能提供原購房發(fā)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征收。賣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