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房,是指享受國家房改優(yōu)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將現住公房以標準價或成本價扣除折算后(舊住宅還要扣除房屋折算)購買的公房。房改房又分為成本價、標準價(優(yōu)惠價)、央產房等類型,每種類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屬于部分產權。
二、怎么認定房改房為夫妻共有財產
關于如何認定某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比較簡單,只要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就可以。而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但若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購買的房屋產權如何認定呢?這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區(qū)分,一般來講都應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但若購買的是單位公房,又應當怎樣來認定呢?這主要根據購買房屋的購房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來判斷。
房改房是根據職工的職務、工齡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而給職工的福利,按房改政策出售,是國家多年實行低工資制后的福利性補償,按成本價售房給職工等于將多年積累的工資差額一次性地補發(fā)給職工。職工購買單位的公房一般都是以成本價購買的,房屋的價款非常底,這實際上是國家給予職工的一種優(yōu)惠政策。根據1994年7月18日《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城鎮(zhèn)住房改革的數量和享受形式是:只能享受一次,且以家庭為購房形式。
鑒于上述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意見[(2000)法民字第4號]:關于在享受本人工齡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齡優(yōu)惠后所購公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函的復函:用自己的積蓄購買的公有住房應視為個人財產,購買公有住房時享受的配偶的工齡優(yōu)惠只是屬于一種政策性補貼,而非財產或財產權益,應予查明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積蓄,還是配偶一方的個人所得,以此確認所購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購房款是夫妻共同的積蓄,所購房屋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購房款是個人積蓄,應當認定所購房屋是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