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賃訂立口頭協(xié)議的情況
當事人之間訂立口頭協(xié)議的屬于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當然承租人提前退房是可以的,但是提前退房的應當提前通知出租人,承租人提前退房可以要求出租人退還多余的房租。同時承租人之前如果向出租人交了保證金,則無權(quán)要求返還。房屋租賃關系中的保證金,就是俗稱的“押金”,是房屋租賃關系中的承租人根據(jù)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為擔保承租人義務的履行而向房屋出租人交付的金錢或其他物品。
二、房屋租賃訂立書面協(xié)議的情況
當事人雙方自愿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對當事人雙方都具有約束力,無論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都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毀約。
1、承租人交押金的情況
房東為了自身利益的考慮,有權(quán)要求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提供一定的擔保,一般情況下都是通過承租人交付押金設定的,押金相當于是房屋租賃合同上的從合同,是一種金錢擔保合同,在雙方租賃關系終止時,出租人要將押金退還或者抵作房租。
根據(jù)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承租人提前退房屬于是違約行為,如果承租人的違約行為給出租人造成了損失,出租人有權(quán)要求其賠償損失,否則出租人可以從承租人繳存的租賃押金中提取賠償金。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通知了出租人要求退房,但是出租人沒有任何意思表示或拒絕退房的,承租人可以通過放棄押金的方式來單方面解除合同,從而提前退房。
2、承租人沒有交押金的情況
承租人沒有向出租人交押金的,就不存在押金不能返還的情形。承租人提前退房屬于違約行為,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出租人的損失。
承租人提前退房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內(nèi)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夠找到新的承租人。司法實踐中這個期限一般限定為30天。如果承租人提出退房后,出租人同意則雙方應當達成解除租賃合同的協(xié)議,然后再檢查該房屋。在雙方之前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xù)的,退房時還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如果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行為合法、合理,出租人不能要求承租人繼續(xù)支付房租。
以上就是關于“租賃關系中提前退房的后果”“租賃關系中提前退房的效力”相關問題的解答。租賃關系的普遍存在使得因其產(chǎn)生的糾紛也在不斷升級,為了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或者作為弱勢一方的承租人為了給自己事后留有更多退路,建議當事人可以向?qū)I(yè)的房產(chǎn)律師進行咨詢,在律師的專業(yè)指導下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設立最有利于自身且操作簡明的條款,減少事后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