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屋可以買賣?
根據房改有關政策,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
(一)按照成本價、標準價以及按標準價優(yōu)惠辦法購買的公有住房;
(二)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安居工程住房;
(三)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
(四)按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指導價格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
(五)按照高于規(guī)定成本價的價格購買的安居工程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
二、二手房買賣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二手房買賣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一般來說,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須提交的材料:
1、出賣共有房屋,須提交共有人親自出具的同意證明書。
2、出賣出租房屋,須提交承租人親自出具的棄權購買證明書。
3、產權人不能親自到場的,須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二)出賣房屋時須知:
1、出售已出租的房屋,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
2、出賣共有房屋,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
3、買賣不破租賃,單位或個人購買已出租的房屋后,不得強攆住戶搬家。房屋成交后,買方應與承租人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得單方變更或終止原租賃合同。如購房人需要住戶搬家,須經承租人同意并對其進行妥善安置。
(三)個人購買房屋,必須具有本市城鎮(zhèn)居民常住戶口,單位購買公房必須有市級主管部門或區(qū)、縣人民政府批準的證明;單位因特殊需要購買私有房屋的,房屋在城區(qū)、近效區(qū)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四)單位向本單位職工出售住房或房屋經營單位出售商品房屋買賣價格,按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房屋買賣價格,可由買賣雙方按照房屋的質量、用途、所處地段等不同情況協(xié)商確定。
(五)買賣房屋,雙方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在一個月內持房屋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xù)。
(六)房屋買賣雙方經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xù)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管理所發(fā)給的房產賣契,到房地產管理局房政科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申請房屋所有權證。
以上就是關于哪些房屋可以買賣,二手房買賣需要注意哪些問題的介紹。二手房較期房有自己的優(yōu)勢,并且在房屋買賣市場中二手房交易占據了較大的份額,但是不少人在交易之前怠于了解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以至于在完成交易后仍然引發(fā)了不少糾紛。因此,您在買賣二手房時,先對買賣二手房需要注意的事項進行了解。若已經產生了糾紛,您最好還是聘請專業(yè)的房產律師替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