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指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名義買房人和實際買房人簽訂合同,約定實際買房人以符合政府規(guī)定條件的人的名義買房,等到政府允許轉讓時再將房產過戶到實際買房人名下,實際買房人則支付給名義買房人一筆酬金或者房屋的購買價和市場價的差價作為對價。
一、借名買房有效嗎
借名買房的原因主要是因為自身條件不能夠買房或者不滿足政府出臺的優(yōu)惠政策,因此借會采取用他人名字的方法以達到能夠實際買房的效果,或者能從中減少買房出資。
有時政府為了解決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問題,從而改善整個社會的居住狀況才推出一些針對特殊人群的優(yōu)惠政策,在開發(fā)安居房和限價房的過程中,政府一般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給財政補貼。而名義買房人轉讓的實際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規(guī)定的條件從而享有的購房權,如果這類合同有效,就會使原來不符合購房條件的人購買安居房或限價房,而原應享受安居房或限價房的人群的住房條件仍然沒有得到改善,這樣就違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價房的初衷,因而違反了社會公共利益。
因此,借名買房雖然沒有明確通過法律規(guī)定禁止,但是根據我國對房產的登記制度來看,借用別人的名字買房是規(guī)避行政法規(guī)和損害國家保障房體系的行為,不提倡這種做法。
至于為了借名買房而簽訂的合同,依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屬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該協(xié)議應屬無效合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二、借名買的房屋歸誰
根據《物權法》,不管誰是實際出資人,在房屋登記機關登記的產權是誰的,那房子就是誰的。至于因借名買房合同無效而造成的相關損失,則應按照過錯由雙方共同承擔。
三、借名買的房屋負擔的貸款由誰來還
買房如果一次性付清自然最好,但是通常除了支付首付以外,還會向銀行貸款,那么問題就出現(xiàn)了。通過前面的講述,借名買來的房屋是屬于被借名一方的,而現(xiàn)階段銀行政策是“認房又認貸”,所以,在銀行的記錄來看,還貸的自然是被借名的一方。
但是可能被借名一方可能沒有足夠的錢還貸,如果借名方不按時還貸,就會造成銀行與被借名一方起糾紛。由于借名買房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不能根據借名貸款來要求借名方承擔責任。
這里順便說到對借名買房的處理,對借名買房這種情形來說,房產是屬于被借名方的,但是被借名方要歸還借名方的出資。也就是說,在借名方和被借名方之間形成債權債務關系,至于因借名合同無效造成的損失,應當按照過錯由雙方承擔。
以上就是對“借名買房有效嗎,借名買的房屋歸誰”的解答。借名買房是存在相當大的風險的,如果名義買房人在簽訂合同后反悔就會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并且在證據難以證明買房款由哪一方實際支付的情況下更為嚴重。另一方面,借名買房通常發(fā)生在親友中,一旦涉及訴訟,不僅傷財而且還會使兄弟親友反目。這里需要提醒您的是,任何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背后都隱藏著巨大的風險。購買房產屬于大宗交易,更需要遵守法律和政策,否則,不但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和支持,反而還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當然,如果這種大型交易出現(xiàn)了糾紛的話還是要解決的,您可以咨詢專業(yè)房產律師,在他的幫助下解決借名買房造成的爭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