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買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行為。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屋買賣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訂合同,他們不能獨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買賣合同無效。無民事能力人一般是指未滿十歲的兒童、精神病人。
2、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他們進行房屋買賣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為能力人自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限制行為能力人主要指年滿十歲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
3、以欺詐行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指房屋買賣一方以捏造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致使對方當事人發(fā)生錯誤認識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4、以脅迫的手段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指房屋買賣一方以使對方財產、肉體或精神上受損害相威脅,迫使其產生恐懼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5、乘人之危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是指房屋買賣一方乘對方處于危難之際或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明顯不利的條件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6、房屋買賣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簽訂的合同。
二、簽購房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項?
1、簽購房合同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于業(yè)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yè)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客戶的注意。
2、簽購房合同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
3、簽購房合同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
4、簽購房合同必須注明費用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注明水、電、煤氣、物業(yè)、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
5、簽購房合同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目前市場上存在經紀公司代理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并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簽購房合同簽購房合同買方必須見房主。
現在有些經紀公司有“收購”業(yè)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guī)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后,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后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提醒消費者,如果此時您能夠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通過上面介紹,相信您對購房合同無效的情形有相關了解。簽訂購房合同是進行買賣合同的關鍵步驟,您應該有所重視。對其中的一些細節(jié),您要小心謹慎,在簽合同時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事項要明確。為了防止出現合同無效的情形,建議您在簽訂前了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有不清楚的也可以直接咨詢專業(yè)的房產律師,這樣子可以為您省出很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