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認購書是什么
商品房認購書指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的一份合同,而且獨立于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認購書并不是購房過程中的必須的法律程序,在《合同法》上認購書視為要約合同。雖然認購書所約定的購買行為有效,但是買賣雙方仍需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
認購書并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只是習慣做法。但認購書只要約定了所購房子的房號、單價、總價、付款方式等內容,并經買賣雙方簽訂,也同樣具備法律效力。只不過在實踐中,由于不同項目在認購書中規(guī)定的內容有多寡之別,印刷質量有優(yōu)劣之分,對于一些印制簡單的認購書,購房者尤其是初次購房者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很多情況下,簽完了認購書很快就后悔,由此產生的糾紛也十分普遍。
二、簽訂商品房認購書要注意什么問題
(一)不要給中介公司授權,慎防中介公司將“中介服務”偷換為“代理服務”。本來,中介公司是在買賣雙方起介紹的橋梁作用,通俗來講就是給房屋產權人找買主,給購房者找賣房人,撮合成交后,從中收取中介傭金。但是,有些中介公司在起草意向金協(xié)議時,已經悄悄地讓購房人不覺中給了授權,從而將中介服務關系變成了代理服務關系。這種關系最大的特點就是購房人要對中介公司的行為承擔責任。
(二)不要一開始就確定房款總價。售房人在將售房信息在中介公司掛牌時,所報房價與其心理承受價格之間會有一個差點值。如果購房人不主動爭取降低價格,那么會高價買進,甚至有些中介公司會從中漁利。
(三)不要輕易相信廣告宣傳單。中介公司為了吸引客戶,在其印刷的廣告材料上會標明房屋坐落、面積及價格及已裝修等情況。但購房人要看房時,中介公司會講該套房屋已售出,但還有與其房型和位置相近的房源。其實這不過是中介的一種宣傳手段。
(四)所購房屋面積要以產權證記載為準,不要輕易相信中介公司的解釋。比如,有些中介公司在宣傳材料上標明建筑面積為120平方米,但當購房人簽訂正式合同時,卻發(fā)現(xiàn)產權證上的面積只有100平方米,向中介公司質問時,中介公司就會說這是業(yè)主在辦產權證時托了熟人走了關系,少寫了面積,目的是少交稅。而此時,購房人的意向金已轉化為定金,要想不買中介公司和賣房人會立刻翻臉,購房人只得繼續(xù)簽約。購房人不要相信這種解釋,要防止這樣的問題發(fā)生,購房人就應該在認定書中標擬定購房屋的準確面積。
(五)不要寫意向金轉定金條款。法律上根本沒有意向金這個概念,這是中介為了牽制購房人設計的一種手段。如果買賣雙方就合同內容達成一致,要么由雙方先簽訂《購房意向書》、要么由雙方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此基礎上交納定金,購房人才不會被動。
綜上所述,購房者要從根本上預防買房被套,只須記住二點,其一是不輕易簽字;其二是不輕易交錢。如果您正預備買房,一定要注意這兩點。如果您不幸的正處于這樣的糾紛中,一定要尋求律師的幫助,因為只有專業(yè)的房產律師才能在復雜如麻的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中理出清晰的線索,幫助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