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地產交易需要公證
房地產公證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huán)節(jié),因而很多購房者對房產公證了解不多。但是目前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擴大,房地產交易糾紛也逐漸成為投訴熱點, 房地產交易糾紛逐漸成為投訴熱點,消費者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最好的手段就是尋求法律保護,而房產公證就是一個有效手段。
根據規(guī)定,以下幾類房地產交易必須先公證:
1、房產繼承,應當辦理“繼承權公證書”。也就是說,對于子女或家屬要辦理繼承房產的話,必須要有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后其法定繼承和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xié)商簽訂遺產分 割協(xié)議,經公證證明后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手續(xù);經公證的遺囑在遺囑類別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易于遺囑人去世后其子女憑此繼承房產 和解決糾紛。
3、贈與房產,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
4、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二、房地產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般辦理房地產公證遵循以下程序進行:
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供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fā)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guī)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