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要帶什么材料
二手房辦理交易需要繳交的資料:
(1)廣州市房地產證買賣登記申請表
(2)廣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3)房屋買賣征詢意見通知(房屋屬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產證(如兩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證)
(5)測繪分戶圖(按申請戶數)
(6)買賣雙方身份證明
(7)解困房買賣合同(屬解困房)
(8)地價評估答復書(未辦土地有償出讓手續(xù)的房地產)
出售或購房一方屬單位者,還須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4)有關部門同意出售或購買的證明
屬抵押(按揭)購房者,還須提供以下資料:
(1)廣州市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
(2)抵押物價值評估書或雙方確定價值協(xié)議書
(3)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4)主管部門或董事會同意抵押的證明
(5)金融機構法人資格證明
(6)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7)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二、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樣的
收件前,申請人到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領取結果。
申請人備齊資料到收件窗口申請登記。
收件人員進行收件預審后立案受理,預約過戶時間,涉及抵押(按揭),同時受理抵押登記,核發(fā)《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zhí)》。
辦案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根據需要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申請人按預約的過戶時間,到過戶窗口領取繳款單,繳納有關稅費。
申請人憑稅費發(fā)票到過戶窗口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
申請人到發(fā)件窗口領取房地產證。屬抵押(按揭)同時領取他項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