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chǎn)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共有建筑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wèi)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公用分攤建筑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產(chǎn)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公攤范圍包括:1、各產(chǎn)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室,以及為整幢建筑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單元)與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二、商品房公攤面積的標準是什么
目前,商品房銷售中的公用建筑面積分攤——公攤的問題日益突出,但這種狀況5月1日就要改善了,建設部近日頒布的《關于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此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
該通知規(guī)定,樓梯已計算進建筑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論是否利用均不再計算建筑面積。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維護結構,均不計算建筑面積。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積均按《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中多層房屋建筑面積計算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與室內不相通的類似于陽臺、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計算建筑面積。室外樓梯的建筑面積,按其在各樓層水平投影面積之和計算。計算建筑面積的房屋,層高(高度)均應在2.20米以上(含2.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