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公攤面積的分攤原則是什么
約束開發(fā)商的有關(guān)商品房銷售面積與公攤面積的法規(guī)主要有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試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頒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guī)定》。其中明確了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原則、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及不應計人的公用建筑空間。分攤原則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為本幢內(nèi)的公用建筑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筑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nèi);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
(3)公用建筑面積分攤后,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筑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二、如何約定商品房公攤面積
應如何約定公攤面積?2003年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簡稱合同)的第三條、第十一條和合同附件二中均涉及到公攤面積的約定,購房人應當充分利用這些條款約定好公攤面積。首先,購房人應當在合同第三條中約定公攤面積的數(shù)字,并在合同附件二即有關(guān)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筑面積構(gòu)成說明中,詳細約定公攤的具體部位、面積大?。黄浯?,由于購房人對于分攤原則并不熟悉,建議購房人在附件二中最后要明確約定:“上述分攤原則和分攤面積的計算應當符合行政規(guī)章和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規(guī)定。出賣人違背本條約定的,應退還不應計入分攤面積部分的相應價款,并按該價款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边@樣,政府文件中關(guān)于公攤面積分攤原則的規(guī)定,即可自動適用于買賣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