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在二手房買賣的過程中,最為常見也最為有效的是提存公證。如果賣方要把原來的舊房子賣出去,可能會擔心房產簽了合同、過了戶,購房者一方卻不付錢;而買方也會有付出錢而拿不到房產證的擔心。所以買賣雙方也可以到公證處辦理房款提存公證,待房產順利實現(xiàn)過戶之后再由公證處將錢交給賣方。這樣公證處就在買賣雙方達成了一座足可信任的交易平臺,保障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一般辦理房地產公證遵循以下程序進行:
1、 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2、 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3、 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fā)現(xiàn)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 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guī)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房地產公證要什么材料
出售方(房地產經營單位)應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報公證處備案):《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預售許可證》、《建筑許可證》、《建設許可證》、投資項目計劃表、《開工許可證》、《房地產證》或《土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紅線圖、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件、簽訂合同的公章式樣及簽字人的簽名式樣、代收房價款的銀行名稱及帳號等。
購買方應提供下列材料:購買方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購買方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如《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等;購買方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代理人代為辦理公證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供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支付房價款的有關憑據(jù)等。
如申請辦理房產轉讓合同公證,轉讓方必須領有房地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