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房屋贈與的程序
是指一方(贈與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
房屋贈與必須由贈與雙方向登記機構共同提出申請,若贈與人在未實際辦理贈與登記手續(xù)時已經(jīng)死亡了,就無法履行其贈與合同的相關內(nèi)容,受贈人也無法依據(jù)贈與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權。
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贈與合同(已購公房贈與先行測繪),到市房管局交易大廳地稅局征稅窗口辦理營業(yè)稅完稅手續(xù)、到房屋所在區(qū)房管局交易大廳財政局窗口辦理契稅完稅手續(xù);
贈與雙方本人持規(guī)定資料在區(qū)房管局交易大廳受理窗口提出申請(已購公房贈與應在市房管局交易大廳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各受理單位完成初審,均由市房管局房屋產(chǎn)權登記中心進行審核、記載于登記簿,并為購房人填寫制作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完成后受贈人可持本人的身份證件到市房管局交易大廳交納相應費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
二、辦理房屋贈與時需提供的材料
辦理房屋贈與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贈與雙方的身份證明材料;
2、房屋贈與合同;
3、房屋所有權證;
4、契稅完稅憑證和營業(yè)稅完稅憑證;
5、已購公房贈與需提交新測繪的房屋平面圖;
省直已購公房贈與還需要提交《已購公有住房確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