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轉租要注意什么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nèi)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
(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轉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應當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賃合同。
(三)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fā)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
(四)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后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后租期。
(五)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租客完全可以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保障自己的權益。
二、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是否有效
房屋轉租是否有效,依轉租行為是否取得出租人同意而效力不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备鶕?jù)該法律規(guī)定,房屋轉租是否有效,可分下列三種情形:
(一)房屋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已經(jīng)取得房屋出租人的書面或者口頭同意,依此訂立的合同依法有效;
(二)房屋承租人未經(jīng)房屋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該事實后,雖表示反對房屋轉租,但在一年內(nèi)未與承租人解除原租賃合同的,視為認可轉租行為,該房屋轉租合同同樣有效;
(三)房屋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狀態(tài)下,房屋轉租合同效力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