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評估期房抵押物的價值
1、雖然房地產抵押價值的評估時希望了解的是當抵押人不履行債務、抵押權人依法以提供擔保的房地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房地產時,該房地產所能實現的價值。客觀合理價格折算到設定抵押時的價值,但由于這種預期價值評估難以準確把握,實際評估的抵押價值是房地產設定抵押權時的價值。由前面的分析可知,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評估時,估價對象的狀況為未來某時點(估價對象房地產竣工時點)的狀況,房地產的市場狀況為現在(抵押權設定時)的狀況。可見,房地產的市場狀況與估價對象的狀況不在同一時點。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物的評估不同于在建工程的評估。在建工程評估中,估價對象的狀況及房地產的市場狀況均為估價時點時的狀況,即房地產的市場狀況與估價對象的狀況處在同一時點。
2、關于建筑面積售商品房貸款抵押評估中經常遇到的一個問題是,實際建筑面積超過《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規(guī)定的面積的情況。遵循房地產估價中的合法原則,應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已經規(guī)劃部門同意,并補交了相關費用的,可按規(guī)劃部門最終確定的建筑面積進行評估;已經規(guī)劃部門處理,尚需補交費用的,應扣除該項費用,并在估價報告中說明;未經規(guī)劃部門同意的,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上規(guī)定的建筑面積考慮,并在估價報告中說明超面積部分的不合法性。
二、期房貸款評估的內容
1、對抵押物的合法性進行核查,并在估價報告中如實揭示。由于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只發(fā)生在商品房的預售階段,所以,對該抵押物主要核查其報建手續(xù)是否完整。估價人員應對估價對象的每一項報建手續(xù)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核對,對于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給以認可;未能核對或發(fā)現錯誤的復印件,在報告中進行揭示。尤其要對估價對象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期房)及“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仔細核查。
2、對預售商品房的工程形象進度和完成投資額進行審查。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期房的,所購期房必須是在多層住宅主體結構封頂、高層住宅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的條件下銷售綜上所述,房地產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物的評估報告中,重點應揭示抵押物的報建手續(xù)是否齊全、合法,提成示貸款銀行注意有關抵押物的風險因素,給出在設定抵押權時的客觀、合理的市場價值,對抵押物的有關建筑面積公攤的技術經濟指標,其他規(guī)劃內容以及工程形象進度進行核實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