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權屬有幾種登記方式
房屋權屬登記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總登記 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jù)需要,在一定期限內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房屋進行統(tǒng)一的權屬登記。
(二)初始登記 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轉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三)轉移登記 是指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并、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fā)生轉移后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四)變更登記 是指權利人名稱變更和房屋現(xiàn)狀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fā)生變更的;
——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房屋翻建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他項權利登記 是指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五)注銷登記 是指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進行的房屋權屬登記。
二、如何辦理房屋權屬登記
房屋權屬登記必須在30天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登記,登記之后,房屋產(chǎn)權才將屬于個人所有。為了幫助大家完成房屋權屬登記的這一步驟,本文講述了房屋權屬登記的作用,辦理流程,時限,以及內容等內容。
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以及上述權利產(chǎn)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并依法確認房屋產(chǎn)權歸屬關系的行為。權利人(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權利人(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使用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直管的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權利人(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權利人(申請人)申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單位或者相關人的有效證件。代理人申請登記時,除向登記機關交驗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外,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權利人(申請人)的書面委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