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房買賣買方應(yīng)交稅費
1 、交易服務(wù)稅:按成交價的0.5 %收取
2 、契稅:97年10月1 日前購買的房屋按交易金額6 %征收;97年10月1 日至99年8 月1 日購買的按交易金額的3 %征收;(代征)99年8 月1 日后購買的按交易金額的1.5 %征收。(代征)
3 、書證費:10元、證;
4 、驗證費: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 平方米增收5 元;
5 、印花稅:按成交金額的千分之0.5。(代征)
二、私房買賣賣方應(yīng)交稅費
(一)房屋所有權(quán)贈與登記的:
1、 交易服務(wù)稅:按成交價的0.5 %收取。注:如申報成交價低于市場價的,按評估價計價征稅費。
2、契稅:房屋價值的3 %(代征)[97年10月1 日前贈與的按6 %計征;2 、印花稅:房屋價值的千分之0.5 (代征);3 、交易服務(wù)費:房屋價值的1 %;4 、驗證費: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 平方米增加5 元;5 、書證費:10元、 證。
(二)單位房屋買賣的:
1 、交易服務(wù)稅:按成交金額各收取0.5 %;
2 、契稅:97年10月1 日前按成交金額6 %計征,97年10月1 日后按成交金額3 %計征(代收);
3 、書證費:10元每證;
4 、驗證費: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 平方米增收5 元;5 、印花稅:按成交金額千分之0.5 (代征)。
(三)預(yù)購商品房抵押登記的:
1 、書證費:10元;
2 、貸款金額100 萬元以下的按千分之5 計征;
3 、貸款金額101 —500 萬元部分按千分之3 計征;
4 、貸款金額501 —1000萬元部分按千分之2 計征;
5 、貸款金額1001—1500萬元部分按千分之1.5 計征;
6、貸款金額1501萬元以上部分按千分之1 計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