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買賣需要哪些登記?
(一)抵押權設立登記
二手房買賣通常都會涉及到抵押權登記,比如下家要向銀行貸款買房,那就要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權登記,并讓交易中心出具以貸款人即銀行為他項權利人的《他項權利證明》,這就表明銀行是這套房屋的抵押權人,如果不辦抵押權登記,銀行是不會貸款的。
(二)抵押權注銷登記
債務人清償債務后可以將抵押權消滅,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比如上家將有抵押的房產出售給下家,需要先向債權人清償債務注銷抵押才能辦理過戶交易手續(xù)。登記機關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審核完畢并記載在房地產登記簿上。
(三)預告登記
二手房買賣經過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一方或者雙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由于預告登記主要是為防止上家一房二賣保障下家的權利,下家是“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所以下家可以向房地產交易中心單方申請進行預告登記,登記機關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審核完畢并記載在房地產登記簿上。
(四)轉移登記
轉移登記也就是過戶登記,因買賣、交換、贈與等,房地產的權利人發(fā)生變化,此時應當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轉移登記。房地產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核。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應當將變更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并通知房地產權利人領取房地產權證書;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五)更正登記
房地產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房地產登記簿記載事項有錯誤的,可以持有關證據申請更正登記。申請更正登記的事項涉及第三人房地產權利的,有關權利人應當共同申請。
(六)異議登記
房地產權利的利害關系人認為房地產登記簿記載的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等事項有錯誤,房地產登記簿記載的房地產權利人不同意更正,且利害關系人不能提交行政機關、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證明房地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歸屬等事項確有錯誤的,可以持權利歸屬等事項可能存在錯誤的有關證據申請異議登記。
房地產登記機構應當在受理異議登記申請的當日,將異議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起訴訟、仲裁或者土地權屬爭議行政處理的,異議登記失效,由房地產登記機構予以注銷。
二、辦理過戶登記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辦理過戶登記需要的材料有:
(一)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二)當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無代理則不需要)
(四)房地產權證(原件)
(五)房屋平面圖(原件二份)
(六)地籍圖(原件二份)
(七)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八)房地產買賣合同(原件)
(九)如果房屋被行政機關確認為承重結構被損壞,還要應當完成整改并由行政機關出具證明文件;
房地產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核。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應當將變更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并通知房地產權利人領取房地產權證書;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以上就是關于二手房買賣需要哪些登記和辦理過戶登記需要哪些材料的相關內容,在二手房買賣中只有按要求進行登記才能保障權利人的利益,因此如果您不了解購買二手房需要辦理哪些登記時一定要及時咨詢律師,以免耽誤了時間,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