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1、要核實并寫明簽約主體。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需要首先確認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賣方主體資格的真實性。
簽約主體資格的真實性是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擔保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更需引起客戶的注意。
2、要寫明違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房產(chǎn)交易過程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xiàn)意想不到的情況和違約行為。為避免以后出現(xiàn)糾紛時難以解決,就需要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寫明違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
3、要寫明房產(chǎn)、附屬設施的交接時間和有關費用承擔的劃界時間。在確定和寫明所購二手房及附屬設施的交接時間的同時,還應注意確定和寫明水、電、氣、暖、物業(yè)等費用的劃界承擔時間。二手房交接時間和費用劃界時間是責任劃分的界線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煩甚至糾紛。
4、要寫明付款和過戶時間。對首付款和尾款,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一般規(guī)定由買方在不同時間段交付原房主。為此,合同中必須分別寫明首付款交付、房產(chǎn)過戶以及尾款交付的具體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賴于房產(chǎn)過戶期限,因此過戶期限以及過戶手續(xù)由哪方主辦、哪方配合,必須事先確定并在合同中寫清楚。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要注意什么?
(1)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身份證、戶口??;
(2)向有關房管部門查驗所購二手房產(chǎn)權的來源。如果是共有財產(chǎn),查驗各共有人的產(chǎn)權比例及擁有權形式,另外,查驗登記日期、成交價格及房屋平面圖。
(3)查驗二手房有無債務負擔,如抵押合同、租賃合同,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