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請書有哪些內容?
廉租房申請書要包含以下內容:
1、家庭人員情況(申請人填寫,只填寫同住的直系親屬);
2、申領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殘疾人證、軍烈屬證及其他證件、證明情況(申請人填寫);
3、家庭現(xiàn)住房情況;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承諾;
所有名列本廉租房申請書第一部分的成員,都是同戶口的實住家庭成員,沒有掛戶人員。
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如實申報住房情況,未擁有或與他人擁有現(xiàn)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愿意接受和服從廉租房保障主管部門的安排,按照輪候順序解決住房問題。
如原承租政府公房,戶內人員全部同時申請廉租房的,保證在獲得廉租房的同時,立即將原住公房騰退,辦理退租手續(xù),結清有關費用,完好地交還給房管部門,由房管部門安排其他住房困難戶入住。
如保留原租住公房的,則按規(guī)定相應減少租賃住房補貼金額或住房保障面積。不空置住房,不將承租的廉租房轉借、轉租,不擅自改變承租住房的用途,不利用承租的住房進行經營和違法活動。
當家庭收入超過當年標準保障線或《深圳市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等證件、證明年審被取消時,及時報告有關主管部門,并及時調整租金或騰退已承租的廉租房。
入住廉租房后,自覺接受住宅小區(qū)管理部門統(tǒng)一管理,遵守住宅小區(qū)各項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標準按時繳納房租、水電、煤氣和物業(yè)管理費等有關費用。
5、街道辦事處審核意見;
6、配租情況(區(qū)住宅<建設>局填寫廉租房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