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怎么辦
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買房人享有合同解除權,并可請求房屋開發(fā)商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12條規(guī)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蹦敲矗裁词恰胺课莸闹黧w結構”?建筑學對這個概念的解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
主體結構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wěn)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種載荷。我國的《建筑法》規(guī)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買房人享有合同解除權嗎
因此,只付預付房款,還沒有交付的房屋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買受人享有合同解除權,并可請求賠償損失。房屋交付后,買受人認為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