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二手房不能買賣?
二手房可以買賣,但不代表所有的二手房都能夠拿到市場上交易。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存在下列情況的二手房,不能買賣:
(一)只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三)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或者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
(四)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五)已經抵押,并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
(六)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余價款,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
(七)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房屋;
(八)房屋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按規(guī)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買賣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房產產權要查清,這需要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而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對買家來說有著得不到房屋的巨大風險,是千萬要避免的。
產權是否清晰是一大問題。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購房者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二)核實房屋狀況,從房屋的建筑狀況、小區(qū)狀況、權利情況等方面入手,核實越清晰越有利于控制好交易的實際成本和風險。比如,土地的使用性質如何、使用年限多少;是否會因市政規(guī)劃而拆遷;附近是否有新的規(guī)劃影響該房屋的價值,如工廠、高層建筑等。另外,所購買的二手房是不是福利房屋、單位房屋也需要認清,對這類在交易、轉讓等方面有相關限制和規(guī)定的房屋,要注意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相沖突,造成侵權、合同無效等不必要的麻煩。
(三)交易手續(xù)要嚴謹,二手房的交易一般可分為看房、簽約、按合同約定明確時間交付首付款、過戶、交房、給余款幾大步驟。在這幾個步驟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要保留好交易的證據,同時過戶時一定要房產證上所有人都到場才可以進行過戶,以避免日后的糾紛。
在交房時還要查看清楚對方是否繳納清了物業(yè)費、水電煤氣費。相類似的,房屋的一些隱性的缺陷,如過去曾發(fā)生過案件、私自改造留下的隱患、與他人在產權上的糾紛等等,也需要購房者通過鄰居、業(yè)委會有所了解。
(四)合同的簽訂是關鍵環(huán)節(jié),對于一些細節(jié)問題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非常要緊的,特別是意向金的交付、上家戶口的遷出、過戶期限的明確等等,一旦沒有清晰明確的合同約定,就可能導致二手房買家遭遇沒法及時拿到房屋、沒法遷入戶口、沒法得到合理的違約補償等麻煩。
以上就是關于二手房買賣中的一些先關法律問題。另外,鑒定為危房的房屋不但不允許買賣,還會對人身財產造成傷害,更要特別注意。在簽訂合同也要注意合法合規(guī)的問題,對于雙方或中介共同為了少繳稅費簽訂的“陰陽合同”等違規(guī)做法,都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甚至傷及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