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5萬買的房改房過戶給兒子
過戶不走網(wǎng)簽,但標價100萬
兒子轉(zhuǎn)手賣房,再標價100萬
這樣無增值部分,不交20%個稅
近日,不少老人前往南京白下區(qū)洪武路派出所,開子女關系證明。記者昨天在洪武路派出所蹲點發(fā)現(xiàn),一個上午就有10多位老人前來辦理這項業(yè)務。
楊清(化名)老人今年70多歲,名下現(xiàn)在有一處當年的房改房,是花5萬元買的。
楊清老人說,他在派出所開出子女關系證明后,到房產(chǎn)局去把房子賣給兒子,既不用走網(wǎng)簽,也不用資金托管。兒子根本不需要付購房款,就可以將房子歸到自己名下,唯一需要交的就是契稅和楊清的個人所得稅。
楊清說,他的房子60多平方米,現(xiàn)在市價少說100多萬,如果按照當年5萬元買下的價格,那么增值部分就達到了95萬,交20%的稅就是19萬元,而現(xiàn)在僅需交1萬元。“現(xiàn)在南京對‘新國五條’的細則還沒出來,房改房的原值如何確定都還是個未知數(shù),但至少我們這么操作,掌握了主動權(quán)?!?/p>
楊清說,兒子再次交易房子之前,房子的原值即此次交易的價格。“比如現(xiàn)在我將房子賣給兒子,合同價格為100萬元,那么下次兒子將這套房子再次出售時,他的增值底價就是100萬元。如果他仍以100萬元出售,那么就相當于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p>
專家說法
如果是按照當年的買賣價格,老人的做法劃算。如果對于這部分房產(chǎn)交易時仍然是按照1%來交納個稅,老人就會有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