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購房認購書
認購書發(fā)生在購房合同簽定之前,僅對即將簽定的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基本內容的初步確認,其內容一般為房屋的坐落位置、單價和總價等。通過認購書的簽署,購房者認可房屋位置及價格并承諾于限定期限內購買,而開發(fā)商則保證為購房者保留特定的房屋。
二、購房認購書的法律效力
無論認購書是預約合同、還是意向書或者是購房合同,均應具有法律效力,違反認購書約定內容都有可能產生相應民事責任。
簽訂認購書作為一種民事行為,其合法有效的前提是不得違反強行法規(guī)定。根據(jù)《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開發(fā)商盡管未正式簽署商品房預售合同,但認購書的簽署也是一種預售行為,簽署認購書時也應取得預售許可證,否則認購書無效;如在起訴前開發(fā)商取得認購證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可以認定認購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