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有住房轉讓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請: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門提出經(jīng)同戶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簽字同意的轉讓轉租書面申請,如實申報轉讓轉租價格,經(jīng)初審同意后領取市房產管理局統(tǒng)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轉租申請審批表》。
(二)簽訂協(xié)議:轉讓轉租雙方當事人簽訂轉讓轉租協(xié)議。如公有住房使用權的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購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將與轉讓人簽訂轉讓協(xié)議。
(三)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當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門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轉租申請審批表》,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轉讓方提供的資料:
(1)同戶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簽字同意轉讓轉租的具結書(需經(jīng)過公證);
(2)租賃證原件、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轉讓轉租協(xié)議書原件(自簽訂之日起十天內有效);
(4)受理當月租金發(fā)票;
(5)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書(經(jīng)過公證)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受讓方需提供的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受讓人提供有無享受實物分房面積和是否達到住房標準的具結書;
收件后由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門出具《公有住房使用權有償轉讓轉租受理單》。
(四)繳費領證。
二、哪些情況禁止轉讓公有住房
1、轉讓轉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租賃的合法證件;
2、屬于代管房產及其它需落實政策的房產;
3、使用權糾紛或承租人與房屋產權單位租賃糾紛尚未解決;
4、承租人損壞房屋結構,產權單位或物業(yè)管理部門要求其修復而尚未修復;
5、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
6、轉讓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
7、同戶居住的其他成年使用人(含臨時出國、參軍、在大中專院校求學、勞改、勞教人員等)持有異議;
8、轉讓后,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于10平方米;
9、轉讓轉租公房的全部面積超過可享受住房標準;
10、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禁止轉讓轉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