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保險與家庭財產保險有什么區(qū)別
第一,保障范圍不同。
房屋保險的保障范圍是房屋的建筑結構;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障范圍是室內財產,包括裝修、家具、衣物等。
第二,保險標的面臨的風險不同。
這兩個險種的保險標的不同決定了風險不同。房屋的建筑結構面臨的主要風險是火災、爆炸以及在保險范圍內的自然災害等;家庭財產除房屋建筑結構面臨的風險外,還存在很大的盜搶風險、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財產損失和賠償責任等風險,購買家庭財產保險的保戶一般附加盜搶險和水管爆裂險。
第三,賠償處理不同。
房屋保險的保險標的的價值容易確定,而且保險標的一般不會變動,因此在投保時要盡可能足額投保,以獲得充分的保障,對不足額投保的,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將按比例賠償;家庭財產的保險標的由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事先約定。保險損失發(fā)生后,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的限度內,按實際損失金額賠付。家庭財產賠付時一般不適用比例分攤制。投保人在投保前,應仔細閱讀保險條例,以免賠償時發(fā)生不必要的糾紛。
二、什么是期房
習慣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稱為期房。房屋的全面建成包括: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及內外裝修工程結束,通過竣工驗收;達到“七通一平”,即上水通、下水通、排污通、配電通、氣通(煤氣、天然氣或液化氣)、電話通、道路通、場地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