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辦理私房出租手續(xù)
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私房業(yè)主或委托代理人應首先向公安派出所提交私房出租申請書及產(chǎn)權證明、承租協(xié)議、治安承包協(xié)議書。
公安派出所審核批準,發(fā)給《私房出租安全許可證》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出租登記手續(xù),符合出租條件的,由房管部門頒發(fā)《私房出租許可證》。
租賃雙方應簽訂租賃合同,并填寫《**市私有居住房屋租賃登記表》,租賃合同與登記表一并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機關審核,并報稅務機關備案。
私有居住房屋租賃合同應載明房屋座落地點、建筑結構、附屬設備、租賃部位與面積、租賃用途、租賃年限、房租金額、交付方法、維修責任等。
二、可以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在以下情況下,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關系并收回房屋,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住房轉(zhuǎn)租、轉(zhuǎn)讓、轉(zhuǎn)借或無正當理由閑置不用連續(xù)半年以上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無故累積6個月不交付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在承租的房屋內(nèi)搭建或改變房屋用途而拒不恢復原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