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租房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二、租房合同怎么簽
根據(jù)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shù)量。具體如下所示:
(一)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等;
(二)數(shù)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shù)等等。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xié)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三、簽租房合同時應注意什么
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一定要注意,否則很可能會在事后引發(fā)糾紛。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根據(jù)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guī)定,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應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基于防止合同糾紛、保護當事人利益的角度考慮,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但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當事人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又確實發(fā)生了房屋租賃的事實,比如自然人之間的一些短期房屋租賃行為,在發(fā)生合同糾紛時只要有證據(jù)可以證明,人民法院就個能以沒有書面合同為由而拒絕受理該合同糾紛。
(二)房屋租賃合同,特別是較長期限的具有商業(yè)行為的房屋租賃合同,除了合同的一般條款之外,一般而言應具有這樣一些條款:
1、應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具體包括房屋交付期限,租金交付期限以及租賃的起始時間。
2、應約定房屋租賃的用途。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特別是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3、應約定房屋租賃的價格。一般而言,房地產稅、土地使用費等應由房屋所有權人繳納。承租人代為交納的,應在租金中扣除。對于租賃雙方共用同一個水表、電表、煤氣表的,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分攤費用的方法或比例。
4、應約定房屋租賃期間的修繕責任。就一般情況而言,房屋的外部結構部分及附屬設備的維修由出租人負責,房屋的內部裝修由承租人負責,但若有約定,也可以由出租人負責。
由于以上這些條款都是在房屋租賃中容易發(fā)生糾紛的事項,因而應當寫明。
(三)盡管房屋租賃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但為了加強國家對房屋租賃行為的管理,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guī)定,房屋租賃合同簽汀后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以上就是對“什么是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該怎么簽”以及“簽租房合同時應注意什么”的解答。在租房的時候,租房合同事關重大,其中的各項條款都代表著您事后的權利和義務,在外生活不易,大家也很想找到一個舒心的住所,如果您要租房,但對租房合同不太熟悉,建議您尋找專業(yè)的律師進行咨詢,他們的專業(yè)水平,將可以幫助您簽訂滿意的租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