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買賣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二手房買賣涉及的法律問題十分復雜,在目前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建立的情況下,購房者如果對上述問題不能準確把握而貿然簽約、付款,可能會導致大量的法律風險。可以說,法律風險無處不在:
1、與不具備售房資格的人簽訂合同,導致合同無效,房屋過戶手續(xù)更無從辦理,購房者無法獲得二手房的所有權,甚至可能被詐騙錢財;
2、購買了不符合轉讓條件的二手房,導致合同無效,房屋過戶手續(xù)無法辦理,購房者購房目的同樣落空;
3、簽約時因為中介催簽,匆忙簽就,結果合同當中包含著很多陷阱,給購房者造成很大的損失;
4、合同條款不完善,欠缺必要條款,一旦售房者交付的二手房出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種種問題,由于沒有合同依據,購房者往往索賠無門。
二、應該如何防范二手房買賣存在的法律風險?
要防范二手房買賣存在的諸多法律風險,關鍵還是要做好這個過程中的每一細節(jié)。尤其是在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上和條款的斟酌上要下工夫。下面僅就實踐中常出現的問題作一個法律風險防范的總結:
1、看房時要首先確認售房者是否是房屋所有權人,不要輕易被蒙騙
這個步驟不可缺少,其重要性自不必說,它是在此之后做出一系列決策的基礎。那么,如何判斷該售房者是否是房屋所有權人呢?方法是查看并對照審核售房者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并與原件對照,并將售房者提供的上述證件的復印件留存。此外,如果有必要,要由售房者陪同,到兩證頒發(fā)部門查詢售房者提供的上述證件的真實性。上述證件核實無誤后,應注意查看《房屋所有權證》上載明的房屋所有權人是否為二人以上,否則單個售房者無權擅自轉讓共有房屋,應在征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如果房屋所有權人是委托代理人售房,則要看售房代理人是否具備代理資格,要求代理人提供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及該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并注意與原件核實。由于未與房屋所有權人見面,難以判斷真假,故購房者一般不宜與代理人簽訂購房合同并支付房價款,應直接與房屋所有權人辦理。在目前房地產中介市場不規(guī)范的情況下,為了防止中介賺取買賣差價,增加買方的負擔,在確定轉讓價后,買方有必要與房屋所有權人聯系,核實真實轉讓價。
2、看房時要確認所售房屋是否具備轉讓條件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50條規(guī)定,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即瑕疵擔保義務。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屋、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要求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已出租房屋等等情形都不能購買。是否具備轉讓條件,專業(yè)性強,這些建議請專業(yè)的房地產律師幫助判斷,或者向相關部門咨詢。
3、在二手房成交方式上,要確認其是否合法
有些二手房賣方為了規(guī)避相關稅收,往往會虛報房屋成交價、假贈與、真買賣或先簽合同后過戶等變通方式來達到目的。其實這些都是違反法律的行為。所以,對購房者而言,要知道這些方式可能會導致的后果。如果以后賣方用這樣的方式,購房者就有理由拒絕,切不要貪小失大。因為這些行為可能導致合同無效,而因此給買方權益帶來損害,總之,這種情況下,買方權益并無保障。
4、在購房時中介催簽,需要冷靜并尋求法律幫助
在購房時中介總會催促購房者趕緊簽約,這個時候需要購房者能夠看得懂合同。因此,要防范風險出現,最好是在購買前請律師陪購,律師運用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和執(zhí)業(yè)經驗,很快就能甄別哪些條款對誰被動對誰有利了,從而也能夠更好地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5、注意保存書面證據,做好自我保護
最后,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一定要形成書面證據,如果對方不簽收通知等函件,或者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履行合同義務,那么就向對方發(fā)一個催辦函,用郵政快件形式寄去,上面有日期注明內容,說明已經發(fā)出過書面通知。這些都是非常有證明效力的,將來一旦上法庭,都是證據。
以上便是關于二手房買賣存在哪些法律風險,應該如何防范等問題的介紹。制度有漏洞,法律有缺陷,風險無處不在。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難免會遇到法律風險,但關鍵是要積極去預防和面對,而不能疏忽大意甚至刻意忽略。當然,在相關的法律問題處理上,比如草擬合同或審核合同時最好請專業(yè)的法律人士如房地產律師幫助把關。有時他們的一句提醒,可能會讓您的權益得到最大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