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丈夫出軌與小三交好,妻子起訴想要回房產
2011年,劉先生背著趙女士在購買了一套3居室,作為自己與情人張某的生活居所。后劉先生直接將房屋贈與給張某,并辦理了過戶手續(xù)。劉先生在外與人同居的事情趙女士一直不知。直到2013年,趙女士的朋友告訴趙女士,劉先生在某處又購買了一套房產,并且總跟一個年輕女子在此出入。趙女士雖然不相信自己的丈夫會出軌,但心里總覺得不踏實。于是,在朋友的建議下,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詢,果然劉先生在2011年買了一套房屋,但現在該房屋登記的所有人是一個姓張的女子。趙女士并不認識張某。待劉先生回到家中時,趙女士向劉先生攤了牌,劉先生見事情已經藏不住,承認了張某是自己的情人,并將房產贈與給張某的事實。趙女士在詢問過律師之后將丈夫與小三告上了法庭。要求要回房產。

法院判決:《房屋贈與協(xié)議》無效,張女士將房屋歸還
本案訴爭房屋在分割之前,由趙女士與劉先生共同所有。張女士明知趙女士系房屋的共有人,且共有人不同意的情況下,仍與劉先生簽訂《房屋贈與協(xié)議》,屬于惡意串通,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該合同無效。法院判決劉先生與張女士的《房屋贈與協(xié)議》無效,張女士將房屋歸還。
律師說法:丈夫擅自將共有財產贈與他人,合同無效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的經營所得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痘橐龇ā愤€規(guī)定,夫妻雙方可以自己約定夫妻財產的分配方式,即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后各自的收入歸一方所有或者歸各自所有等。因此,劉先生的經營所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購置的房屋,屬于夫妻財產形式的轉換,因此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本案訴爭房屋在分割之前,由趙女士與劉先生共同所有。張女士明知趙女士系房屋的共有人,且共有人不同意的情況下,仍與劉先生簽訂《房屋贈與協(xié)議》,屬于惡意串通,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該合同無效?!痘橐龇ā芬?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的合法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是基于公平原則作出的,以便平衡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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