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樓市調控再升級
《通知》提出,暫停對在限購區(qū)域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出售商品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下同);暫停對在限購區(qū)域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出售商品住房。
對在限購區(qū)域內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通知》明確,憑在長沙市連續(xù)繳納12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限購1套商品住房;屬于省、市、區(qū)引進人才和公務工作調動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憑有關部門證明限購1套商品住房。
《通知》要求,在限購區(qū)域內購買的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簽訂合同后遇限購,房屋合同能解除嗎
簽訂合同遇限購,首先可以考慮與賣方協商解決,但是,由于限購政策力度空前,政府限制炒房的意圖和決心非常明確。在這種氛圍下,房屋出賣人是不愿意解除合同的,因為擔心很難在短期內賣出好價格,另外準備賣房的人大都是急于變現的人。所以很多情況下出賣人是不愿協商解除的,怎么辦?面對這種情形只能通過法院訴訟來解除合同了。
房屋購房人在合同簽訂后由于相應住房限購政策的實施而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購房人以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由,請求解除合同,返還所支付的購房款和定金的,法院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