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自費裝修房屋
馬先生去年8月31日租了高新區(qū)李先生一室一廳的一套毛坯房子,搬進去之前馬先生覺得租賃房屋太簡陋了,在征得房東同意后對該房屋進行了裝修并購置了簡單家具,花費4萬元。但是對于裝修的處理,合同里面沒有進行約定。馬先生想咨詢下,房屋租賃期滿后,他可以要求房東對裝修部分進行補償嗎?
律師解答:租戶沒有權利要求房東補償
律師解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