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jù)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tǒng)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于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征: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二、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哪些條件?
各城市對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規(guī)定不盡相同,下面以北京市為例:
根據(jù)《北京市經濟適用房政策及管理規(guī)定》第四條,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zhèn)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guī)定的標準。具體標準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
同時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條件的老人、嚴重殘疾人員、患有大病人員、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外遷家庭、優(yōu)撫對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難的家庭,可優(yōu)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年滿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
重殘人員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經殘聯(lián)鑒定為重度殘疾的人員。
患有大病人員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患有以下病癥或做過以下手術:具體指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內腫瘤開-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家庭成員是否患有上述病種,需要出示醫(yī)療機構的證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承租的住房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