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他人采光權如何解決
(一)采光可分為直接采光和間接采光,直接采光指采光窗戶直接向外開設;間接采光指采光窗戶朝向封閉式走廊(一般為外廊)、直接采光的廳、廚房等開設,有的廚房、廳、衛(wèi)生間利用小天井采光,采光效果如同間接采光。
(二)房子影響他人通風、采光如何解決,合法建筑(有規(guī)劃許可的建筑)影響他人通風、采光亦應構成侵權。有規(guī)劃許可的建筑只是能證明其建筑本身是合法建筑,但不能據(jù)此證明該建筑不對原告居住的房屋造成影響。是否擋光,應當依據(jù)鑒定部門的鑒定結論為依據(jù)。如果原告選擇以相鄰不動產(chǎn)的所有人或使用人為被告,以相鄰通風采光糾紛提起訴訟,法院應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民法通則》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不動產(chǎn)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承擔責任的方式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三種。這三種承擔責任方式當事人均有權主張,人民法院也均有權判決適用。審理的法院應結合當事人舉證和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適用那種責任。
二、關于建筑日照不足的賠償標準及救濟方式
如前文所述,建筑日照不足的賠償存在多個標準,類似案例也無傾向性參考標準。結合相關判例,北京網(wǎng)認為,受案法院通常應考慮如下因素:
(一)被侵權人房屋貶值部分
如侵權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發(fā)展,充分利用了空間,其房屋有了軟大的增值,或者侵權人所蓋的高層建筑物純粹為了商淺論采光權糾紛中的權利保護品房開發(fā),其建成房屋的經(jīng)濟效益自不待言,與此鮮明對比的是,相鄰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響,其房屋在原有價值的基礎上有大幅的下降。因為房屋的價值取決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關鍵因素,因此應委托專業(yè)評估機構,對房屋的原有價值及采光受影響后的價值予以評估,其差額部分應屬賠償范圍。
(二)被侵權人采取補措施的費用
被侵權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變原有房屋結構,如增大門窗面積,開天窗等,該項費用應屬賠償范圍。另外,被侵權人因采光不足,室內(nèi)照明設備使用時間相對延長,對照明設備的使用壽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較大影響,因此,將該項費用應酌情予以一次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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