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中介的風險
陷阱一: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價不透明。全包價包括買方所要承擔的全部房款、契稅、印花稅和中介的代理費(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會明確告知買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納的明細費用,還會從中獲得額外好處。例如,中介公司有一套30萬的房子,但中介會向買者報價32萬,甚至更多,并要求買者支付契稅、印花稅和代理費,中介實際上就比預期多掙2萬元。
對于全包價不透明的陷阱,專家建議買方在簽訂二手房購買合同時,要求在合同后附上《費用清單》,并要求同賣方見面,明確買賣雙方購房價格與售房價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從中收取多余的差價。
陷阱二:買方因為過戶問題“錢房兩空”。買方可能認為,只要自己一手交錢一手交房,房子就一定是自己的。但在正式過戶之前,產權仍然歸屬賣方,并且某些房屋存在無法過戶的可能。一些中介為了促成交易,對能否順利過戶避而不談,只是讓買方在過戶之前就付清房款。等買方付完房款,產權卻無法過戶,中介事后又推卸責任,買方有可能陷入“錢房兩空”的境地。
對于這個問題,專家建議買方要事先核實賣方的產權,并通過中介確認該房屋的合法性。對于沒有過戶的房屋,可以在合同中補充上過戶時間的限制,明確可以交易的時間。
二、如何化解購房風險
1、消費者在購房時要透過廣告宣傳表面的現象做實質性的核實,充分行使消費者的知情權。一是要了解房地產開發(fā)商市場準入的合法性,必須查看是否具備五證、兩書、一照。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開工證》《內(外)銷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兩書即《商品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一照即《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要實地了解擬購房屋的具體情況,核實與廣告內容是否一致。不要輕信廣告,有不少廣告存在著概念不清、誤導消費者的情況。
3、凡產權不清或產權糾紛尚未了結的商品房,購置時要謹慎。因開發(fā)商不具備開發(fā)和售房資格,或是違規(guī)開發(fā)經營,拿不到政府批準的手續(xù)、證件,就以各種借口拒絕或拖延辦理產權證,致使消費者雖可使用房屋,卻無法轉讓等,所以消費者最好要求房地產公司提供商品房產權權屬證明書,以做到有備無患。
4、購房時還須了解房屋維修、供水、供暖、供電、供氣及衛(wèi)生等物業(yè)管理事項。并將這些方面的承諾內容寫進購房合同。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觀而忽視配套設施和相應服務,最終帶來無窮的煩惱。
5、要謹慎簽訂購房合同,簽訂合同前最好向業(yè)內律師咨詢,對購房合同條款中的具體內容要清楚明白,盡量做到權利與義務對等、公平,在合同中要注明開發(fā)商履行各項義務的期限及違約責任,并將開發(fā)商在宣傳中明示的事項寫入合同,警惕“霸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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