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理房屋買賣違約的法律依據(jù)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shù)額。(要由原告方提出證據(jù))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處理房屋買賣違約的注意事項
1、房屋買賣違約取證的材料有哪些
一是房屋坐落的詳細地址,房屋產(chǎn)權證,房屋買賣協(xié)議,協(xié)議簽訂時的中間人或在場人等證明材料,或者公證文書。
二是房屋買賣協(xié)議條款不明(或不全)的,還應提供雙方約定的定金、價款、交付時間、交付辦法等證據(jù)。
三是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共有房屋的書面證據(jù),以及優(yōu)先權人放棄優(yōu)先的證據(jù)。
四是買主搬入所買房屋居住的時間,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以及修繕、改變房屋結構等證明。
2、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的標準
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是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是有時由于合同文字不嚴謹,或者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 20%或者更高額的違約金,但其實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xù)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3、房屋買賣違約金的范圍
(一)確定賠償?shù)哪康氖窃诮疱X的是在金錢力所能及的范圍內(nèi),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達成的同樣的狀態(tài);(二)損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發(fā)生的損害;(三)違約受害人有權取得實際損失是訂約時可以合理預見的違約可能產(chǎn)生的結果;(四)如何確定當事人是否可以合理預見,要根據(jù)當事人的知識來認定。認定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推定,另一種是根據(jù)實際具有某種知識確定。
4、房屋買賣違約如何處理
合同未約定逾期交付房屋違約處理辦法的,如開發(fā)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違約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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