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想換房產證
陳女士剛與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xù),離婚后雙方達成協議,將原雙方名下的一處房產轉移到女方和孩子名下。在這里,陳女士想知道,辦理此類手續(xù)時應準備哪些材料。
夫妻離婚后房產證該怎么換
憑離婚協議,可辦新權證
房產交易登記中心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解釋說,夫妻雙方離婚后,如果在房產歸屬問題上已達成協議,可在交易登記中心辦理產權變更轉移手續(xù)。在辦理產權登記時,當事人需提交以下有關資料:當事人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或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書及離婚證或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
與子女共有,應該辦贈與
在產權歸屬問題上,如果產權歸一方所有,獲得產權的當事人可自行辦理登記手續(xù);如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則當事人雙方需共同前往辦理登記手續(xù);經協商后如產權歸另一方和子女共同所有,可由當事人攜子女共同前往進行登記(如子女未滿18周歲,由其法定監(jiān)護人攜帶監(jiān)護關系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代為進行登記),其中歸子女的那部分產權則需按贈與辦理相關手續(xù)。此外,房產部門還提醒市民注意,如果離婚協議書未經民政局蓋章或未經公證的,并且相關材料中內容表達不一致的、有明確要求另一方配合的,則需雙方當事人共同前往辦理登記手續(xù)。若房屋已設定抵押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抵押權人準予轉移變更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