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買房
李某是一個美麗開朗的女子,但她的感情經(jīng)歷卻是十分的坎坷,2008年的時候,她和從小引起長大的青梅竹馬結婚了,倆人婚后生活很幸福,但好景不長,她的丈夫出車禍以外死亡了,這讓李某悲痛欲絕,2010年,李某不得不在其父母的苦口婆心下,嫁給了相親認識的一個男人,可結婚不到2年,其丈夫就外遇了,并要與她離婚,和外遇對象結合,無奈的李某答應了。2014年,李某在家人撮合下,認識了王某,并與之結了婚?,F(xiàn)在李某想自己買套房子,自己還貸款,不要丈夫負擔這筆費用,但不想作為共同財產(chǎn),要怎么辦才能不做為婚后共同財產(chǎn)呢?
婚后買房怎樣處理才不是共同財產(chǎn)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為了避免日后糾紛,建議委托律師起草夫妻協(xié)議,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共同財產(chǎn)的說明如下: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收益;
3、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chǎn),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chǎn)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