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質量有問題能否退房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對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的法律文件,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fā)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住宅保修期從開發(fā)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正常使用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屋面防水三年;墻面、廚房和衛(wèi)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一年;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一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一年;門窗翹、五金件損壞及衛(wèi)生潔具一年;管道堵塞兩個月;燈具、電器開關六個月;供熱供冷系統(tǒng)和設備的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自行約定,開發(fā)商可以延長上述保修期。
商品房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開發(fā)商應承擔賠償責任。
購買人認為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注明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二、房屋質量有問題能退房嗎
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是否屬于“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有三個判斷因素:
一是看房屋質量問題是否能夠通過修復解決,如果通過修復能夠解決,一般應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并可要求賠償損失;確實無法修復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二是經修復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脅購房人人身、財產安全的因素,如果該房屋經修復后仍然不能保證購房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購房人就要理直氣壯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三是經多次維修房屋仍然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無法正常使用,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請求,也可以要求退房,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裁決。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房屋質量有問題能否退房”以及“房屋質量有問題能退房嗎”的相關內容有所了解,希望在大家遇到此類問題時能夠有所幫助。對于缺乏法律意識和相關法律知識、身處弱勢地位的購房者來說,在遇到房屋質量問題時往往不知道該怎么辦,因此,若是您遇到了這樣的情形,并且覺得自己不夠專業(yè),那么建議您向專業(yè)的房產律師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