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房簽陰陽合同有哪些風險
首先,簽陰陽合同主要是為了逃避稅收或騙取虛假的銀行貸款,目的本身就是違法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guī)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雙方簽訂的合同只有得到法律確認才能被認定為有效,才能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合同效力有瑕疵,那么當事人的權利就處于一種不確定狀態(tài),也不會受到法律的嚴密保護。如果雙方因房屋交易發(fā)生訴訟,法院就要對陰陽合同的訂立情況及其效力進行審查。一旦合同被認定為無效,那么基于陽合同辦理的過戶手續(xù)有可能因登記不實而被撤銷。
其次,簽陰陽合同還將面臨行政罰款的風險。我國稅收征管法明確規(guī)定,納稅人采取虛假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屬于偷稅,由稅務機關追繳其稅款,并處以5倍以下罰款。
最嚴重的是,簽陰陽合同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按照我國刑法第 201條,納稅人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并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3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二、簽陰陽合同的風險有哪些
“陽合同”,系由雙方簽訂后向有關部門備案的那份合同,價格一般都很低。在成都地區(qū)一般只要不低于成都市房產管理局根據各區(qū)域情況發(fā)布的指導價格即可辦理登記,并依據此價格交納各項稅費。這種操作方式確實可以為買賣雙方尤其是買方節(jié)省不少稅費(盡管法律規(guī)定交易稅是由賣方承擔,但實際操作中一般已由賣方將其轉嫁給了買方)。
“陽合同”雖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其實際上是通過虛假降低合同標的價格的方式,欺騙登記部門,目的是少繳稅金。這一做法客觀上損害了國家利益,違反了我國稅收法律法規(guī)。根據《民法通則》第58條、《合同法》第52條的規(guī)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法院一般都判定其無效,不具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效力。但舉證證明“陽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該合同無效的舉證責任在于主張該合同無效的一方(一般系賣方)。為了便于賣方舉證,在“陰合同”中對此問題則要做專門的技術性處理了。
所謂“陰合同”,則是雙方當事人私下簽訂并實際履行的合同,價格一般都符合市場行情,充分反映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購買價格和意圖。為了解決“陰陽合同”部分內容(尤其是有關價格的約定)的相互沖突問題,雙方應在“陰合同”中特別注明“甲乙雙方于XX年XX月XX日簽訂并用于備案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僅用于辦理房屋買賣備案和權屬登記之用,不能用于確定甲乙權利義務的根據”等字樣。通過此方法一般可以規(guī)避“陰陽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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