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預售合同轉讓的條件
(一)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
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比較簡單。開發(fā)商、買受人、受讓人協(xié)商一致后,解除買受人與開發(fā)商原先簽訂的預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讓人與開發(fā)商另簽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即可,不須經(jīng)過房屋主管部門的批準和履行預售商品房轉讓程序。
(二)已經(jīng)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
如果預售合同已經(jīng)在房屋主管部門進行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則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需要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辦理:
1、符合當?shù)胤?、法?guī)的要求,允許預售轉讓的可以轉讓、不允許預售轉讓的不得轉讓。這個要求需要查閱當?shù)胤康禺a(chǎn)轉讓管理辦法。例如《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商品住宅外銷管理辦法》規(guī)定:預售的外銷商品住宅,未取得房地產(chǎn)證之前,不得轉讓。
2、商品房預售合同合法有效。《最高人民法院民1996(2)號文件》第28條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的,商品房預售轉讓合同,一般也應認定為無效。
3、預售房屋尚未實際交付。
4、預購人履行了預購合同約定的義務。預購人沒有履行預購合同的義務時,預購人無權轉讓該預售房屋。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中,債務轉讓應當征得預售人的同意;如果預購人擅自轉讓,預售人享有合同解除權,并可以要求預購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同時,我國法律嚴禁買空賣空、倒賣合同的行為,不允許利用預售合同轉讓做變相期貨交易。
5、簽訂商品房預售轉讓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此時無需簽訂新的預售合同。
二、房屋期權轉讓需要哪些條件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也稱為“房屋期權轉讓”,是指購房者與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簽訂了預購商品房合同之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之前,把原來因簽訂購房合同而獲得的權利轉讓給他人的行為。
從法律角度分析,房屋期權轉讓,房屋所有權尚未形成,因此,這是一種合同債權的轉讓。我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guī)定?!币虼宋覈苑蓷l文的形式允許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
以上是關于“房屋預售合同轉讓的條件”以及“房屋期權轉讓需要哪些條件”的相關法律材料,希望能夠?qū)δ兴鶐椭T诤炗嗩A售合同后,是不能隨意毀約的,否則可能需要支付高額違約金。因此,您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謹慎,不要輕信開發(fā)商的許諾就簽訂了預售合同。在有轉讓預售合同的意向時,您要看是否滿足法定的轉讓條件,并收集好相關的證據(jù),按照法定的程序轉讓。如果您不確定是否滿足了轉讓條件,您可以咨詢專業(yè)的房產(chǎn)律師,讓律師幫您進行分析,以避免出現(xiàn)不必要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