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驚現成群白蟻
2012年5月,吳先生在上海市嘉定區(qū)購置一套二手房,由于房子原有的裝修尚可,吳先生一家便于同年9月直接入住。誰想到了來年3月初,次臥靠南的桌子、櫥柜內竟飛出許多蟲子。吳先生于是請來白蟻防治公司上門勘驗并進行了防治??蛇^了一個月,主臥門框和衛(wèi)生間門框又飛出大量白蟻,經白蟻防治公司再次勘驗,確認白蟻已經擴散。想要徹底消除蟻患,必須撬掉所有木質門框、窗框、地板、貼腳線,并進行系統(tǒng)的滅治。無奈之下,吳先生只好委托裝潢公司拆除房屋內被白蟻損壞的木質裝修,并在全面滅蟻后進行了簡單的重新裝修。
買家索賠裝修費能否獲支持
幾經周折,吳先生一家總算是重新入住了,可平白無故的損失又該找誰彌補呢?于是吳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庭審中,賣家承認該房屋在其居住期間每年的4月至5月發(fā)生過飛蟲紛飛的情況,只是一直都不知道這就是白蟻。法院認為賣家在系爭房屋內居住近5年,且其認可每年4至5月發(fā)生過飛蟲分飛的情況,其對不知道飛蟲即白蟻的表示不真實,故法院推定賣家是明知白蟻存在的。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本案中,賣家在簽約時故意隱瞞系爭房屋有白蟻存在的事實,給吳先生造成了損失,賣家理應為此承擔賠償責任。
結合家具折舊等因素,法院最終酌定由賣家向吳先生賠付裝修損失3萬元,并判令賣家支付白蟻防治費及滅蟻費2600元。至于吳先生提出的在白蟻防治期間因不能居住系爭房屋,導致在外租房的損失,因未能提交租房依據,故法院對該請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