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遷中承租人怎么辦?
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將承租人從被拆遷人中獨立出來,單獨在拆遷法律規(guī)范中規(guī)定了承租人在拆遷法律關系的的權利和義務,與1991年3月22日頒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相比較,承租人在拆遷法律關系中的地位發(fā)生了變化。如果承租人與產權人不能就拆遷補償?shù)氖乱诉_成一致意見的,或者不能就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達成一致意見的,或者與拆遷人不能就房屋拆遷補償達成一致意見,房屋的拆遷補償應當按照產權調換解決,原租賃合同應當修改。因此在新修訂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承租人的地位從屬于所有人,根據(jù)其與所有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的規(guī)定及意思表示來確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其權利和義務從屬于其與產權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的規(guī)定及在拆遷過程中雙方的意思表示。房屋拆遷中承租人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一)承租人與產權人或者拆遷人不能就拆遷補償?shù)氖乱诉_成一致意見時,承租人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提起拆遷裁決申請,請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自己在拆遷法律關系中的合法權益。
(二)是承租人對拆遷裁決具有獨立的提起司法審查權利,即承租人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作出的拆遷裁決不服的,可以獨立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或者申請行政復議,對拆遷人、產權人拒絕執(zhí)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拆遷裁決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時,其可以獨立提起強制執(zhí)行申請。
(三)是承租人可以獨立的按照自己的意見處理自己在拆遷中的權利和義務。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guī)定了承租人在拆遷中可以獨立的以自己的名義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及訴訟權利,根據(jù)自己對拆遷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決定自己對拆遷法律關系的影響。
二、房屋拆遷中承租人有哪些權利?
根據(jù)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承租人的權利主要有:
(一)在拆遷租賃房屋時,有權利要求出租人與拆遷人之間簽訂產權調換拆遷協(xié)議;
(二)在拆遷人與產權人之間簽訂的拆遷協(xié)議損害其合法權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有關拆遷協(xié)議無效;
(三)就拆遷補償事宜與出租人、拆遷人進行協(xié)商并簽訂拆遷協(xié)議;
(四)對經協(xié)商不能達成拆遷協(xié)議的事宜,可以請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
(五)對拆遷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六)對拆遷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七)對拆遷人未能依照法律規(guī)定拆遷的,承租人有權利要求拆遷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八)對強制拆遷的決定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行政復議;
(九)其他承租人應當享有的權利。
以上是本文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對“房屋拆遷中承租人怎么辦”以及“房屋拆遷中承租人有哪些權利”等問題所做的基本介紹。我國法律雖然規(guī)定了承租人在拆遷活動享有的基本權利,但是比較原則,不具有可操作性,各地具體情況不同,相關的規(guī)定也有所差別。房屋拆遷涉及的利益較大,承租人在遇到房屋拆遷時最好能尋求專業(yè)律師的幫助,及早找到解決房屋拆遷爭議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