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抵押的二手房能買嗎
我國《擔保法》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為設有抵押的二手房在市場上繼續(xù)流通提供了解決方案。
1、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
如果是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買賣設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關系后方可進行交易過戶。
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如果是被法院等機關查封的情況,一般需要產權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財產將被查封房屋換出來,即使是已經抵押的房屋,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仍然可以買賣。出賣人也可以在簽訂合同后告知抵押權人,并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而解除抵押,這些并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總的來說,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地產,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這就是說,已經設定抵押的房產是可以轉讓的,但轉讓的前提條件是要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反過來講,如果一處設定了抵押的房產,如果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而轉讓,在法律上應歸無效。
二、購買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項
購買二手房有著不同于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風險,買賣雙方除應簽訂條款完善的合同外,還應對如下事項進行相應的調查與審核,包括:
1、 權屬審查。
購買人要購買二手房,應當審查二手房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沒有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包括房產證及土地證)的房屋,不得買賣。 為慎重起見,購買者應當向房地產登記機關調查核實權利證書及其記載內容的真實性、同一性,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購買的房屋發(fā)生產權爭議。
2、 買賣雙方主體資格審查。
二手房轉讓人應當是依法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房屋所有權人。二手房受讓人可以是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二手房屬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購買人應當審查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同意的書面文件。二手房屬于國有或集體資產的,購買人應當審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3、 共有財產審查。
二手房屬于兩個以上(含兩個)主體共有的,應當審查有無共有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審查房屋所有權證書時,應當關注擬交易的房地產是否具有共有權人。依照規(guī)定,共有人對買賣的房屋具有優(yōu)先購買權,未經共有人同意,買賣房屋的合同將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另依據(jù)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另有約定。盡管房地產登記簿記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為一人,也應征求其配偶的書面意見或者由出賣人提交夫妻有關財產約定的協(xié)議。
4、 權利限制審查。
二手房買賣前,購買方應當審查司法機關有無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權利的情況。一般說來,有權查封的司法機關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
5、 他項權利設置審查。
購買人應當審查二手房有無抵押等他項權利設置情況。若有抵押,應當取得出賣人已經通知抵押權人的書面證據(jù),或者取得抵押權人等他項權利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證明。
以上就是有關于“有抵押的二手房能買嗎”以及“購買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項”的內容,由此我們也知道了在二手房買賣中需要注意的東西。不過實踐中即使的購房者千小心萬小心,也敵不過二手房中介設置的陷阱。而且二手房交易中還要辦理過戶,繳納稅費,可是這稅費該由誰來交,過戶的手續(xù)又該怎么辦?這些問題最好先問問專業(yè)的律師,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