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子不可以轉讓?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以下房屋時不可以轉讓的:
(一)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即房屋在取得產權證之前,是無法轉讓的;
(二)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房屋不得轉讓,房地產若是共有的情況下,一方無法自己做出處分;
(三)權屬有爭議,尚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的房屋不得轉讓,房屋的所有權沒確定的情況下,轉讓行為是無效的;
(四)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屋不得轉讓;
(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房屋不得轉讓;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轉讓合同怎么寫?
如果房屋符合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可以轉讓,那么房屋轉讓合同怎么寫?在一般情況下,房屋轉讓合同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一)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
(二)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具體位置,建筑面積,產權證編號等;
(三)付款方式,包括雙方約定的房屋總價以及支付方式;
(四)相關稅費,約定雙方誰負責繳納具體的稅費,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買賣雙方需付稅費:營業(yè)稅;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維護稅;產權登記稅;契稅;所得稅;公證費;查證費;
(五)交樓時間,約定賣方何時向買方交房;
(六)該物業(yè)是以現(xiàn)狀售予買方,買方是否認可該物業(yè)之現(xiàn)狀,若認可,故買方不得以物業(yè)現(xiàn)狀為由中途拒絕此項交易;
(七)約定由誰承擔在該物業(yè)交付給買方使用前一切產生的有關該物業(yè)之雜費(如水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及土地使用費等)。相關轉名費用由哪一方支付;
(八)賣方須保證對上述該物業(yè)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有關該物業(yè)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事宜,賣方應在轉讓完成前處理完畢,并保證轉讓后買方無須負責,否則賣方應賠償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九)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
上文介紹了哪些房屋不可以轉讓,同時也介紹了房屋轉讓合同怎么寫。房屋轉讓和房屋買賣是不同的,房屋轉讓有可能只是轉讓部分權利如房屋的使用權,轉讓后的受益人不能算是屋主,所以不能執(zhí)行本屬于屋主的權利,他只有該房屋的使用權,沒有分配權等其他權利。而房屋買賣是關于房屋的所有權利一并進行轉讓,若您對房屋轉讓還有疑慮,您可以向專業(yè)的房產律師進行咨詢求助,他們能很好地解答您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