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嗎
出租人是可以提前解約的。
在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的;
3、故意損壞房屋的;
4、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轉租的;
5、租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提前退租能要回押金嗎
租客違約,提前退租。按照一般的租賃付款方式,房東手里至少有等同于一個月租金的押金。一旦遇到租客提前退租,房東可以用這筆押金來繳納由租客所造成的如水電煤等遺留費用,或者用來支付尋找下一租客時所產生的中介服務費。通常,房東認為租客提前退租應視為違約,押金不該返還。但有的租客認為自己結清了水電煤等費用,且未給房屋內家具家電造成損壞,理應拿回押金。這時糾紛產生了。關鍵是租賃合同中是否有約定違約金或是怎樣約定的。
租客提前退租,雙方要求中介返還中介服務費。這類糾紛雖然也是由租客提前退租引起的,但卻轉變?yōu)榕c中介之間的糾紛。雙方的租賃合同已經存在,中介方的責任就告一段落。盡管租客提前退租,但因為合同早已生效,因此,因租客提前退租給雙方帶來的損失,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與責任。
近年來,房屋租賃的普遍發(fā)生隨之帶來的便是房屋租賃合同中的一系列問題,其中包括出租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也包括承租人提前退租的,還有轉租的,不交租金的,那么到底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嗎,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話能要回押金嗎,轉租是否有效呢,這一系列問題最好問問專業(yè)的房產律師,避免因租房引發(fā)不必要的糾紛。